理士蓄电池DJM12-150理士蓄电池12V150AH &注意: 1).不要使蓄电池端电压降至以上规定值以下。 2)放电后不要存放,请立即补充电。 3).大允许放电电流应控制在以下范围之内: 放电电流 I≤1C10(A),持续放电; 放电电流 I=3C10(A),放电时间 T≤2min; 放电电流 I=6C10(A),放电时间 T≤10s。 4.2.2容量放电测试 一般情况下在对蓄电池进行定期容量测试时,可选择以下几种容量测试方法。 2 离线式测量法 a) 将蓄电池组充满电后脱离系统静置1小时,在环境温度为25±5℃的条件下采用外接(智能)假负载的方式,采用10小时放电率进行放电测试。 b) 放电开始前应测量蓄电池的端电压、环境温度、时间。 c) 放电期间应测量记录蓄电池的端电压、放电电流、室内温度,测量时间间隔为1小时,放电电流波动不得过规定值的1%。 d) 放电期间应测量记录蓄电池的端电压及室温,测量时间间隔为1小时。在放电期末要随时测量,以便准确确定达到放电终止电压的时间。 e) 放电电流乘以放电时间即为蓄电池组的容量。蓄电池按10小时率放电时,如果温度不是25℃时,则应将实际测量的容量按照下式换算成25℃时的容量Ce: Ce=Cr/﹛1+K(t-25℃)﹜------------------------(A) 式中:t—放电时的环境温度 K—温度系数(10H率放电时 K=0.006/℃;3H率放电时 K=0.008/℃;1H率放电时 K=0.01/℃) f)放电结束后,要对蓄电池组进行充电,充入电量为放出电量的1.2倍以上。 2 在线式测量法 a) 在直流供电系统中,调整整流器输出电压至保护电压(如46V),由蓄电池对实际负荷供电,在放电中找出蓄电池组中电压低、容量差的一只蓄电池作为容量试验对象。 b) 打开整流器对蓄电池组进行充电,等蓄电池组充满电后稳定1小时以上。 c) 对a)中放电时找出差的那只蓄电池进行10小时率放电试验。放电前后要测量记录该蓄电池的端电压、温度、放电时间和室温。以后每隔1小时测量记录一次,放电快到终止电压时,应随时测量记录,以便准确记录放电时间。 d) 放电电流乘以放电时间即为蓄电池组的容量。如果室温不是25℃时,则应按照(A)式换算成25℃时的容量。 e) 放电试验结束后,用充电机对该只蓄电池进行补充电,恢复其容量。 f) 根据测量记录数据绘制放电曲线。
2 核对性放电试验法 为了能随时掌握蓄电池组的大致容量,进行核对性放电试验是必要的,其方法是: a) 在直流供电系统中,调整整流器输出电压至某保护电压(如46V),由蓄电池对实际通信负荷供电。蓄电池组放电前后要测量记录每只电池的端电压、温度、室温和放电时间。放出额定容量的30-40%为止。 b) 放电结束后,要对蓄电池进行充电,充入电量为放出电量的1.2倍以上。 c) 根据测量记录的数据绘制放电曲线,留作以后再次测量时比较。 说明: (1)对于UPS系统的蓄电池组,不建议采用离线式测量法进行容量测试。 (2)进行在线式测量法和核对行容量试验时,对于本身具备蓄电池放电测试功能的UPS设备,需要开启蓄电池放电检测功能对蓄电池进行放电试验。对于没有该功能的UPS,需要关断其交流输入,进行放电试验。 ?K ? p n rG (?C ng=EN-US style='font-size:7.0pt;mso-bidi-font-size:10.0pt;color:black'> 行蓄电池之间的连接,然后再将蓄电池组与充电器或负载连接;
2 多组电池并联时,遵循先串联后并联的接线方式; 2 为保证较好的散热条件,各列蓄电池间距保持在10mm以上; 2 连接前,擦净电池端子,使其呈现金属光亮; 2 连接前后,在蓄电池柱表面敷涂适量防锈剂(如凡士林); 2 蓄电池安装完毕,测量电池组总电压无误后,方可加载上电。 4、蓄电池的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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